“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2016年2月28日下午,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面对国旗,庄严地进行宪法宣誓。这是汕头人代会首次组织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就职宪法宣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大会主席团专门举行了此次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
岛影剧院大会会场布置得庄严隆重。主席台前左侧放置着宪法宣誓展板,展板上方悬挂着国旗,展板前放置宪法宣誓台,宣誓台上摆放着宣誓专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下午4时许,在完成了大会的其它议程之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茂辉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领誓人、新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通声站在宣誓台前,面向国旗,将左手抚按在宪法上,右手举拳,宣读誓词。新任命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怀丹,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肖少平,副主任委员吴军晖、谢丽玲,委员杨玫斌、吴文城、陈少强、陈纯等并排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根据规定,新当选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将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后再进行宪法宣誓。
“感觉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宣誓仪式结束后,新任命的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吴文城内心依然澎湃不已,今年是他任市人大代表的第5年:“庄严的仪式更让人深刻感受到:每一位国家工作人员都应当牢记誓词,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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