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二次全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代表市中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去年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735件,审结各类案件20114件,分别同比上升39%和42.5%。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052件,审结4814件,过程中积极推进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制度。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由于控辩双方在被害人死因的鉴定意见上存在重大分歧,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使案情更加明晰,庭审更加公正高效。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着力营造和谐劳资关系,依法化解医患矛盾,注重维护和谐家庭关系,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大幅上升的趋势,不断加强审判指导。积极落实新民诉法小额诉讼制度的规定,提高审判效率。在审理行政案件方面,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新行政诉讼法宣传力度,有效促进行政机关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执行。
汕头法院作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并顺利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得到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全面实施“谁主审案件、谁当审判长、谁签发裁判文书”的主审法官审案制度,同时,全面取消一切审批制度和一切备案、备查制度。以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为目标,构建了科学合理的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团队。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将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审判责任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强化司法活动中人民群众的参与权,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汕头特区晚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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