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8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林 梃
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计划预算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纲要草案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十二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十三五”时期振兴发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纲要草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符合《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提出了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总体安排积极可行。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要把创新驱动作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切实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要充分发挥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和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两个平台”的引擎作用,加快对外开放步伐;要着力打造区域性交通航运、科教创新、商贸物流、金融服务四个中心,提升城市集聚辐射功能,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互联互通的立体交通网络,深化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推动海上物流大通道建设;要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要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保底线思维,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美丽汕头;要坚持共建共享,强化民生底线思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按照五年规划的要求,制定好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强化实施责任,扎实做好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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