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上做了很多实事,为残疾人士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不过,由于目前我市还没有无障碍出租车服务,残疾人士出行乘坐车、上下车仍比较困难。在本次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王伟忠就提出,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等城市已投放了一批无障碍出租汽车,汕头作为首个“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也应在我市推行无障碍出租车, 实实在在解决残疾人“出行难”问题,同时满足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出行需要。
所谓的无障碍出租汽车,是一种专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定制或改装的出租车,一般其副驾驶座位可旋转(可满足依靠轮椅出行的残疾人及老年人上下车需要)、后备箱安装可放置轮椅的固定装置以及方便残疾人乘坐需要的其他辅助设备的出租汽车。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汕头市现有残疾人21.84万人,占总人口4.42%,其中肢体残疾“轮椅族”有53200人。无障碍出租车的推广应用,对于这5万多“轮椅族”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王伟忠提出,政府应把在我市推行无障碍出租车,解决残疾人“出行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同时,为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特殊需求市民的出行,体现出租汽车服务形象,可对《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进行修补,增加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无障碍出租汽车的发展计划,纳入出租汽车专业规划后组织实施。
王伟忠又建议,政府可逐步分批推出无障碍出租车。为鼓励无障碍出租车的发展,政府还应该给予无障碍出租车一定的补贴和政策支持。对于无障碍出租车,车身外观要有明显的标志,在它们的车顶灯处设置明显标志,以区别于普通出租车。由于残疾人士出行不便,无障碍出租汽车的运营方式可以电话预约为主,优先向残疾人士乘客提供车辆。(汕头都市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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